概述
晒伤使皮肤发炎并伴疼痛,摸起来很烫。症状通常在晒了几个小时太阳后显现出来。
您可以通过简单的自我护理措施来缓解晒伤,如服用止痛药和冷却皮肤。但晒伤可能需要几天时间才能消退。
通过涂抹防晒霜或养成其他护肤习惯,全年预防晒伤,对每个人都很重要。当您在户外时,即使在凉爽天或阴天,预防晒伤也尤为重要。
症状
晒伤症状可能包括:
- 皮肤发炎,白色皮肤呈粉色或红色,棕色或黑色皮肤则可能较难发现
- 皮肤摸起来感觉温热或发烫
- 疼痛、压痛和瘙痒
- 肿胀
- 小水疱,且可能会破裂
- 头痛、发热、恶心和疲劳(如果严重晒伤)
- 眼睛疼痛或刺痛
身体的任何裸露部分都可能被晒伤,其中包括耳垂、头皮和嘴唇。例如,倘若衣物编织稀疏,紫外线(UV)可透过衣物,即使您身处有遮盖的区域,也可能被晒伤。眼睛对太阳的 UV 光极为敏感,也可能被晒伤。
晒伤症状通常在被阳光照射后的数小时内出现。
几天之内,您的身体可能会剥除受损皮肤的表层,以便开始自我修复。严重晒伤可能需要数天才能恢复。持续性的皮肤颜色改变往往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消失。
何时就诊
如果出现以下情况,请就医:
- 出现大水疱
- 面部、手或生殖器出现水疱
- 受影响区域出现严重肿胀
- 存在感染迹象,例如水疱有脓液或条纹
- 出现疼痛加重、头痛、意识模糊、恶心、发热或寒战的情况
- 居家护理后情况仍然恶化
- 眼睛疼痛或视力改变
如果您晒伤并有下列表现,请立即就医:
- 发热至 39.4 C(103 F)以上,伴呕吐
- 意识错乱
- 感染
- 脱水
- 皮肤发冷、头晕或昏厥
病因
晒伤是由于过多地暴露于紫外线(UV)所致。UV 可能来自阳光,也可能来自人造光源,例如日光灯和日光浴床。UVA 是光的一个波长,可穿透皮肤深层,随着时间推移可导致皮肤损伤。UVB 是光的一个波长,可穿透皮肤浅表层并导致晒伤。
UV 会损伤皮肤细胞。免疫系统会增加受影响区域的血流量,这会导致皮肤发炎(红斑),也就是晒伤。
即使天气凉爽或多云,您仍可能被晒伤。雪、沙子和水等表面也会反射 UV 并灼伤皮肤。
风险因素
晒伤的风险因素包括:
- 皮肤发白、毛发发红
- 有晒伤史
- 住在阳光充足、温暖或海拔高的地方或在此度假
- 在户外工作
- 游泳或用水或婴儿润肤油喷洒皮肤,因为潮湿的皮肤比干燥的皮肤更容易晒伤
- 户外娱乐时饮酒
- 经常无防护地将皮肤暴露在阳光或人工光源(如日光浴床)的 UV 光下
- 服用令您更容易晒伤的药物(光敏感药)
并发症
太阳下强烈、反复暴晒导致晒伤,这增加您出现其他皮肤损伤和某些疾病的风险。这包括皮肤早衰(光老化)、癌前皮损和皮肤癌。
皮肤过早老化
阳光照射和反复的晒伤会加速皮肤衰老过程。UV 照射引起的皮肤变化称作光老化。光老化的影响包括:
- 结缔组织弱化,进而降低皮肤的强度和弹性
- 深皱纹
- 皮肤干燥、粗燥
- 脸颊、鼻子和耳朵上出现细小的红色静脉
- 雀斑,主要位于面部和肩部
- 面部、手背、手臂、胸部和上背部出现深色或脱色的斑点,也称作日光性斑痣
癌前皮损
癌前皮损是阳光所致损伤部位出现的粗糙鳞状斑块。斑块通常出现在皮肤容易晒伤者头部、面部、颈部和手部受阳光照射的部位,这些斑块可能演变为皮肤癌。这种疾病也被称为光化性角化病和日光性角化病。
皮肤癌
过度暴露在阳光下,即使没有晒伤,也会增加患皮肤癌(如黑色素瘤)的风险。暴晒可破坏皮肤细胞的 DNA。儿童期和青春期的晒伤可能会增加以后患黑色素瘤的风险。
皮肤癌主要发生在身体最易受到日晒的部位,包括头皮、面部、唇部、耳部、颈部、胸部、手臂、手部、腿部和背部。
某些类型的皮肤癌表现为小的生长物或疮疡,容易出血、结痂、愈合然后复发。黑色素瘤患者现有的痣可能改变,或可能出现新的、外观可疑的痣。
如果您发现以下情况,请咨询医务人员:
- 新的皮肤生长物
- 皮肤出现令人烦恼的变化
- 痣的外观或质地变化
- 无法愈合的疮疡
眼损伤
过量 UV 光会损伤角膜。日光会对晶状体造成伤害,引发晶状体混浊(白内障)。晒伤的眼睛可能感到疼痛或刺痛。角膜晒伤也称为雪盲症。这种类型的损害可能由日光、焊接、晒黑灯和损坏的汞蒸汽灯所造成。
预防
使用这些方法可防止晒伤,即使在凉爽、多云或有雾的天气也是如此。日照在多云天气下会减少约 20%。由于水、雪、混凝土和沙子都会反射太阳光,所以呆在这些地方附近时要格外小心。此外,紫外线照射在高海拔地区更为强烈。
- 在上午 10 点至下午 4 点避免日晒,因为这期间的太阳光最强,所以请尝试在其他时间安排户外活动。如果在这段时间无法避免日晒,请控制您被日光照射的时间。尽可能寻找阴凉处。
- 避免日光浴和日晒床。晒黑并不能降低晒伤风险。如果您使用美黑产品来使皮肤呈棕褐色,也要在外出前涂抹防晒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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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常涂抹大量防晒霜。使用 SPF 至少为 30 的广谱、防水唇膏和防晒霜,即使是在阴天也不例外。广谱产品能够提供对长波紫外线(UVA)和中波紫外线(UVB)的防护。SPF 30 能够阻挡 97% 的 UVB 光。没有防晒霜能够 100% 阻挡阳光中的 UVB 光。
外出前约 30 分钟,在清洁、干燥的皮肤上大量涂抹防晒霜。使用至少 2 汤匙或 1 盎司的防晒霜,覆盖所有暴露的皮肤表面,眼睑除外。如果使用防晒喷雾,先将其喷在手上,然后再抹到皮肤。这样做有助于避免吸入产品。请勿在抽烟时或明火附近使用喷雾产品。
如果您使用的是含有物理阻隔剂(氧化钛、氧化锌)的产品,请涂抹在您使用的所有其他护肤品之上 ,不过防蚊虫霜除外。防蚊虫霜到最后再涂。物理阻隔剂能为敏感皮肤提供最有效的保护。
每两个小时补涂一次防晒霜,如果游泳或出汗的话,增加补涂次数。如果您化了妆,想补涂防晒霜而又不想重新化整张脸,可以在妆容上使用带 SPF 的粉底。
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(FDA)要求所有防晒霜至少能在三年内维持其初始功效。查看防晒霜标签中关于储存和有效期的说明。如果防晒霜已过期或超过三年,请将其丢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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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护婴幼儿。用宽边帽和可遮盖手臂和腿部的轻便衣服来保护婴幼儿免受晒伤。保持凉爽、水分充足并避免阳光直射。如果无法做到,美国儿科学会建议在面部和手背涂抹 SPF 至少为 15 的防晒霜。美国皮肤科学会和 FDA 建议未满 6 个月的儿童不要使用防晒霜。
如果没有防晒服和遮阳物,含有氧化锌或二氧化钛的防晒霜是次优选择。
- 遮盖。外出时,除了防晒霜外,其他物品如遮阳伞或宽边帽也能提供保护。编织紧密的深色衣服可以提供更多保护。考虑使用专为提供防晒保护而设计的户外装备。查看标签上的紫外线防护系数(UPF),该系数表示织物遮挡阳光的程度。UPF 值越高越好。
- 在户外时佩戴太阳镜。选择可阻挡 UVA 和 UVB 的太阳镜。购买新的太阳镜时需查看标签上的 UV 等级。镜片颜色越深不一定表示 UV 防护越好。佩戴紧贴面部或面罩式镜架的太阳镜也会有所帮助。
- 留意对阳光敏感的药物和化妆品。一些常见的处方药和非处方药会导致皮肤对阳光更加敏感。包括抗生素、布洛芬(Advil、Motrin IB 等)等非甾体抗炎药以及降胆固醇药物。向药剂师或医务人员咨询您所服用药物的副作用。含果酸的化妆品也会增加皮肤对阳光的敏感性。